江苏无锡推出公共文化艺术大餐 市民“文艺”过新年******
(新春走基层)江苏无锡推出公共文化艺术大餐 市民“文艺”过新年
中新网无锡2月3日电 (记者 孙权)除了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对于一座城市而言,更不能缺少的,是那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文化载体、阅读空间。
作为一座经济发达、人均收入较高的城市,地处长三角腹地的江苏无锡气质也相当文艺。这里既有东林书院、钱锺书故居、无锡博物院、东坡书院等文化场馆,又有南长街、惠山古镇、梅里古镇、荡口古镇等极具江南韵味的历史文化名镇、历史街区,还有不胜枚举的各种书店、阅读点。
市民、游客在“锺书茶饮”区小憩。 东林文旅供图听戏、看剧、读书、观展、游园……今年春节期间,无锡各大文化场馆推出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艺术大餐,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置身这座江南名城中,度过一个“文艺范”十足的新年。
“钱锺书故居对于无锡人来说并不陌生,很多人读完《围城》,就会来这里看看,但今年这里有新变化。”春节期间,无锡市民徐女士带着女儿来钱锺书故居“打卡”后,欣喜“不枉此行”。
徐女士口中的新变化,是钱锺书故居在新春佳节之际,对外开放了“锺书客厅”。
春节期间,来钱锺书故居“听书”也是不错的选择。 东林文旅供图钱锺书故居前两进系钱锺书祖父钱福烔建成于1923年,后两进由钱锺书叔父钱基厚(孙卿)续建于1924年。此前,故居前两进常年对外开放,后两进由于种种原因未得到充分利用。
今年1月4日,历经3个月“百宅百院”活化利用打造的钱锺书故居后两进,即“锺书客厅”正式对外开放。“锺书客厅”通过展陈提升、空间优化、科技赋能等多种方式,在新春期间推出“来锺书客厅过大年”主题活动,邀市民、游客跟随钱锺书先生的爱猫“花花儿”的脚印,沉浸式体验“锺书先生的故事”。
“今年过年来‘打卡’的人较多。我们做了一个统计,春节假期期间,故居的人流量大概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多。”无锡市东林书院和名人故居管理中心主任荣骏炎告诉中新网记者,“锺书客厅”开放后,不少市民、游客慕名前来。
游客体验全息投影互动。 东林文旅供图负责“锺书客厅”日常事务的东林文旅市场总监惠煜介绍,来客厅的群体中,很多是“80后”“90后”,亲子组合比较多。“大多是父母带着孩子来体验,钱锺书著作展示区、全息投影区、锺书文创区最受欢迎。”
“这里的全息投影互动,可以让人感受小院的春夏秋冬,深度体验钱锺书创作《围城》的心路历程,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在阅读区,我们通过小程序可以留下朗读片段,还能聆听他人的有趣见解;在‘锺书茶饮’区里,喝一杯茶看看书,阳光透过窗格子照在书本上,说不出的惬意。”徐女士说,其与女儿在“锺书客厅”待了一下午,收获颇多。
据介绍,锺书文创区颇受市民欢迎。 孙权 摄以“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闻名的东林书院是江南地区人文荟萃之所。今年春节期间,书院推出“卯兔贺新岁”游园打卡活动,通过传统国潮趣味游戏,传承民俗文化,感受传统魅力,丰富民众假期文娱生活。
图为工作人员展示文创产品。 孙权 摄雅歌投壶、戏钱迎福、国风蹴鞠……漫步书院,只见各处洋溢着浓浓新春的氛围,市民、游客携家带口来此赏景寻乐。在深度体验环节,市民、游客不仅能体验挂历拓印、金箔福画等非遗制作,感受优雅年俗文化,还能享用口味与“颜值”双双在线的江南早茶。
图为部分文创产品展示。 孙权 摄“我们没有外出旅行,还是选择在无锡本地转转,没想到‘家门口’的活动也这么精彩。”无锡市民王先生说,今年自己带着一家人到东林书院游玩,大家一起拓印“福”字挂历、一起制作金箔福画、一起印制版画红包,假期生活既丰富又文艺。
除了名人故居、文保单位,无锡当地的古镇、街区、文化场馆在今年春节期间也是“各显神通”,推出一系列新春活动吸引民众“打卡”。
这个春节,市民携家带小前往东林书院“打卡”。 东林文旅供图在“江南第一古镇”梅里古镇,热闹的舞龙舞狮串起了古镇里的别样年味;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荡口古镇,市民、游客走过小桥巷道、船头榭下,听评弹、看演出;在修缮一新的锡剧艺术中心,市民、游客边欣赏轻松搞笑的脱口秀演出,边品尝锡剧主题小茶点……
“高度的参与性和互动性,让这些文化场所更加亲民,也吸引了更多青年人。”谈及新春期间参观群体的变化,荣骏炎这样说。(完)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